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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以上定义不难看出,本质上市场是以商品交换为内容的经济联系形式,枸杞粉是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的产物。而市场是指集中现货批量交易的场所。农产品市场是指专门为农产品交易提供交易的场所和条件,并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的组织机构,是属于有形市场”的范畴。广义的农产品市场,还包括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2004年,中华共和国农业部发布《农产品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南》,其中对农产品市场的定义是指:经主管部门批准,主要进行指定农产品(粮油、蔬菜、瓜果、畜产品、水产品、调味品、花卉、茶叶、种子、饲料等农、牧、渔业产品及其加工品)现货集中批量交易的场所,具有商品集散、形成、供求调节、信息传播、交易结算、综合服务及品质与效益提升等功能根据农产品市场的服务地域,可将农产品市场划分为产地市场、集散地市场(中转地市场)、销地市场。
果蔬产地市场是指经营水果、蔬菜或两者兼而有之的产地市场。果蔬产地市场是在农业市场化不断深入和果蔬产品化、区域化、规模化生产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兴起的,是指具有较高商品率的水果、蔬菜主产区为了快速、大批量集散当地果蔬产品而兴建的市场,其主要功能是“集货”,即把农户分散生产的果蔬产品及时汇集起来,形成商品批量,并提供一个公开、公平的集中交易场所,方便长途运销商到产地收购农产品,它连接千家万户生产者,是产地农户产品的窗口1.1949年至1978年,高度计划的购销阶段1978年以前,中国农业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,不存在实质上的,产品的分配方式实行统购派购、统一包销与分配供应的统购统销制度,包括果蔬在内的农产品都经由分配的方式,根据计划下达到指定的商店。此外,在农村存在着一种集市,当时称为“大集”。
这是计划体制下的市场,不存在的含义,即使作为果蔬产地市场,也是一种原始的初级交换,并且作为一种需要带有很强的临时性和随意性2.1978年至1983年,果蔬集贸市场恢复和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以后,农村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即“大包干”,包括蔬菜和水果在内的各类鲜活农产品生产快速发展,农民在自给自足的基础上,剩氽农产品数量大幅提高。如何将剩余果蔬产品转变为商品、增加农民收入,枸杞粉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。从1983年起,武汉、酉安和广州等城市对传统的统购统销供应体制进行,逐渐取消了对蔬菜、水果等农产品的计划控制,农户直接面向市场进行生产,农村集贸市场—作为产地市场的雏形,得到了恢复和发展。农产品商品总量、品种大幅度增长,果蔬产品运销户大量涌现,水果和蔬菜流通范围扩大,交易方式向经营转变。3.1984年至19年,果蔬产地市场建立阶段在《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》中提出,可有计划地建立市场,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农副产品贸易。